我國教育法規(guī)明文指出:“幼兒園是學前教育的主體機構(gòu),學前教育應(yīng)由社會力量來完成。在已經(jīng)有幼兒園的地區(qū)學校不應(yīng)再開設(shè)學前班。”然而龍山縣教育主管機構(gòu)不是把本職工作的重點放在普及九年制義務(wù)教育上,而是置上級有關(guān)指示精神于不顧,大力插手學前教育。在經(jīng)濟利益的驅(qū)使下,城鎮(zhèn)幾所小學利用國家“普九”教育的場地和設(shè)施,分散部分師資力量在學校內(nèi)大力開辦“學前班”,以此撈取一筆不小的額外收入。
各小學開辦“學前班”以后,為了獲得大量的經(jīng)濟效益,他們采取各種手段、利用行業(yè)特權(quán),直接從幼兒園搶奪生源,對現(xiàn)有的合格幼兒園進行無端的否定和打壓。學校以所謂“不入我校學前班,我校不予報名一年級,不承擔九年制義務(wù)教育”等等這樣無視法紀的校規(guī)相要挾,明目張膽地寫入“開學公告”,貼上街頭。龍山四小新生入學時,該校校長親自把關(guān),對不是在該校學前班結(jié)業(yè)的適齡生進行百般的阻擾和刁難,采取各種索卡手段,自立名目乘機進行亂收費。外地商人陳永剛的孩子陳文倩(幼兒園結(jié)業(yè))入學時,校長令他交借讀費1800元,后經(jīng)家長求情“認錯”,同意減去300元,實交1500元后,再交180元學費方能入學;然而他家隔壁另外一名外商蘇如喜的孩子因上了四小的所謂學前班,入學時就只交正常學費195元;龍山二中李昌穩(wěn)的孩子李建行(幼兒園結(jié)業(yè)),本屬四小服務(wù)范圍,入學時因未上四小學前班,除交正常學費外,校長還要令其再交課桌費100元。劉長學的孩子名叫劉競,已到入學年齡,但由于未上四小學前班,不予報名。家長托該校一位老師求情,校長的答復是:“要交借讀費700元,還要請一餐花酒館子”。家長實在交不出錢,無奈之下只得讓孩子又上一屆四小的學前班;六歲零七個月的夏宇,因未上四小學前班,報名時校長令其交借讀費1800元,家長無辦法,硬是逼著孩子再上一屆四小的學前班;接官街劉平同學因未上校辦學前班,被龍山二小以高額費用拒之門外,致使劉平父母吵架離婚,全家妻離子散。等等這些借故索卡行為,不知貽誤了多少孩子的學齡。這難道不是典型的誤人子弟嗎!
作為國家“普九”機構(gòu),把入學新生按其是否在本校學前班畢業(yè),而劃分成幾個不同資格等級的做法是嚴重錯誤的。以此為依據(jù)進行亂收費更是錯上加錯。筆者有幸親眼目睹了一次龍山四小新生報名的場景:凡是非本校學前班畢業(yè)的兒童,除交正常學費外,都必須承擔其他名目的亂收費。有的家長忍痛交出上千元的錢,有的家長求情講好話認錯,還有的家長則是含著眼淚牽著孩子離開了學校的大門。陳文倩的媽媽硬是忍痛交了1500元錢,筆者與她談及此事,她傷心無比,眼含淚花,只是搖頭而不敢向世人聲張,生怕學校今后再次歧視和刁難她家的孩子。
學校的這種做法,嚴重損害了我縣教育的形象,不僅在群眾中造成了極壞的影響,而且在孩子幼小的心靈中也留下了創(chuàng)傷。龍山每年都有適齡新生上不了一年級,但各小學校長卻振振有詞地說成是“場地不夠、師資力量有限”。人們不禁要問,國家的“普九”場地和師資力量都到哪里去了?還不是被學校拿去辦“學前班”抓額外收入去了!
由于學校報名時的索卡,以至不少家長為了自己的孩子在入學時不致為難,也違心地把孩子擠送到學校學前班。而學校根本就不顧幼兒的生理特點,不管年齡大小,只要交錢,多多益善,全部收留。造成班級人數(shù)大大超過法規(guī)規(guī)定人數(shù)的幾倍。一個班少則八九十人,多則有達一百三十多人。大小同擠一室,無食無寢,哭的哭,喊的喊,老師根本顧及不上,更談不上教上什么知識。有位爺爺送孫子上學前班,回家后感慨地說:“這哪里是什么學前班,簡直可稱為兒童監(jiān)獄”。即或如此,學前班的收費標準卻遠遠高于某些有食宿條件的合格幼兒園的收費標準。家長看在眼里,痛在心里,迫于無奈卻敢怒而不敢言。
校辦“學前班”一概小學化的運行模式,根本不具備食宿條件。所有的幼兒餓了沒有飯吃,困了沒有鋪睡,整個教室人滿為患,學校也就不得不在每天中午將學前班提前放學了。又累又餓的幼兒滿街亂跑,交通事故致人生安全無法保障。龍山酒廠下崗女職工彭秀芳的孩子賈杭在龍山二小上學前班,2005年3月17日,就在從學前班回家的路上,孩子的媽媽慘死在車輪下,年僅30歲。
校辦學前班不光是對學齡前幼兒的身心造成一種摧殘,同時也是滋長一部分人腐敗的溫床。每年龍山一小招收學前班4個,二小4個,三校3個,四小5個,總共1500多名幼兒。人均收費350元,全年從家長手中搜刮就是100多萬元。請問這哪里是減輕人民負擔!眾所周知,這一百多萬元是拿著國家“普九”教育的現(xiàn)堂現(xiàn)店,動用的是國家的師資力量,不需要任何支出的一筆無本生意。它是不計上學生冊的賬外收入,當然最終也就中飽了部分人的私囊。只要上級部門清查學校的賬外收入,保證能牽出一大批腐敗案件。
學校開設(shè)學前班有百害而無一益,國家為了重點“普九”歷來就不提倡鼓勵學校開辦學前班。記得前些年上級在龍山對此不正之風進行重點突擊檢查,龍山教育機構(gòu)連夜向各小學通風報信。于是,龍山一小學前班就近收藏在糧食局院內(nèi),二小學前班就近躲藏在龍山氮肥廠,三小學前班實在無處藏身,眼看就要露了馬腳,情急之下,就近在一姓湯的農(nóng)戶家躲避一時。龍山教育機構(gòu)就是這樣與上級指示精神捉迷藏、巧周旋,致使校辦“學前班”這一不正之風多年來一直沒有中斷,直到如今已蔓延到全縣各個鄉(xiāng)鎮(zhèn)。
我縣本屬老少邊窮地區(qū),“普九”工作任重而道遠。龍山的“普九”工作本來就做得不是很好,上級驗收檢查時,真是讓人汗顏無比。于是,某些學校弄虛作假,以10元錢一天的工資在社會上聘請浪蕩少年兒童混入學生中濫竽充數(shù),糊弄過關(guān)。然而學校插手學前教育卻是挖空心思,津津樂道。這難道就是我們越貧窮的地區(qū)越應(yīng)具有的特色麼?難道這不是龍山教育的本末倒置,不務(wù)正業(yè)嗎!
去年國家有關(guān)部門再次強調(diào),否定學校開辦學前班。與龍山一河之隔的湖北來鳳縣積極響應(yīng)上級指示精神,將全縣所有的校辦學前班全部砍掉,使得全縣幾萬名學前幼兒獲得了天真活潑上幼兒園的權(quán)利。然而,龍山教育依然我行我素,也不顧廣大民眾的怨聲載道,硬是死死地抱住“學前班”這棵搖錢樹不肯放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上級不準辦“學前班”,我們就叫他為“一年級提前班”,或干脆就叫他為“不上冊的一年級”。人們不禁要問,上級指示精神到了龍山,為什么就那么軟弱無力?同是黨中央的領(lǐng)導,一河之隔的來鳳縣與龍山縣莫非就格外是兩重天!
在此,我們強烈呼吁:為了孩子的健康,為了社會的穩(wěn)定,為了教育的形象,我們反對學校開辦學前班,還我們廣大幼兒一個天真活潑的童年。同時我們也希望龍山教育部門有關(guān)領(lǐng)導以“普九”工作為重點,顧全大局,從長計議,不要再為短期利益作一些殺雞取卵的傻事。